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禁播名人代言醫(yī)療產(chǎn)品廣告如何解讀?
作者:李志起 時間:2009-12-15 字體:[大] [中] [小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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名人代言,一直是公眾爭議不斷的話題。就說說最近吧,侯耀華代言的10則違法廣告,被中國廣告協(xié)會作為違法代言的典型予以點名曝光,這10則點名批評的廣告,涉及保健品、藥品和醫(yī)療器械等。
類似這樣的“名人代言門”事件,最近幾年實在太多,都差不多讓大家接近“審丑疲勞”的地步了。名人代言虛假廣告問題屢屢出現(xiàn),尤以電視廣告為重災區(qū),已成社會公害。盡管有眾多論者給出不少建設性意見,也有《廣告法》予以規(guī)范,然而依然是禁而不止。
所謂任重而道遠,這不,又出新規(guī)了——
國家廣電總局新頒布的《廣播電視廣告播出管理辦法》將于2010年1月1日起正式實施。長期以來備受爭議的名人代言醫(yī)療產(chǎn)品廣告、姓名解析、緣分測試、交友聊天等廣告將從此退出廣播頻率和電視熒屏。
商業(yè)廣告播出時長、影視劇插播廣告、電視購物廣告、名人代言醫(yī)藥廣告等將成為明年的監(jiān)管重點。
解讀一 根源是什么?
傳說,撒旦的七個惡魔的形象代表七種罪惡(七宗罪,the seven deadly sins):傲慢 (Pride),嫉妒(Envy),暴怒(Wrath),懶惰(Sloth),貪婪(Greed),饕餮(Gluttony),以及欲望(Lust)。名人代言醫(yī)療廣告為何被企業(yè)們一直當成必殺伎?很顯然,在他們看來邀請名人代言是通往“康莊大道”的捷徑,而且是惟一的,不然也不會冒著風險“頂風作案”。
如果廣電總局們禁止名人代言醫(yī)療廣告,目的是為了“還觀眾一片藍藍天”,做好自己“份內(nèi)之事”,那無疑無法觸動這其中的根源。
解讀二 明星是罪魁禍首?
潮水退去后,我們才發(fā)現(xiàn)誰在裸泳。
一些明星總是有意無意地站在了輿論的風口浪尖。為什么?就因為代言了醫(yī)療廣告,而且是虛假的,被廣大公眾所BS的。
而另外一個事實是,對于明星們來說,代言什么都是代言,你不去代言,后面還會跟著N多人等著你放手后接手。再說,即使“東窗事發(fā)”之后,自己也不會損失太多,不會像法國某位電視主持人那樣因為做虛假廣告而鋃鐺入獄,頂多也只是“譴責”。所以,他們才不會和錢過不去。
解讀三 禁止是因噎廢食?
媒體的報道中大都如此向公眾傳達這樣的信息:將于2010年1月1日起正式實施《廣播電視廣告播出管理辦法》中規(guī)定,長期以來備受爭議的名人代言醫(yī)療產(chǎn)品廣告、姓名解析、緣分測試、交友聊天等廣告將從此退出廣播頻率和電視熒屏。
很顯然,給人的感覺就是,凡是名人代言的醫(yī)療產(chǎn)品廣告,就要格殺勿論。從這些年來看,名人代言醫(yī)療廣告的確夠惹麻煩的。但是,就因為這樣而一棒打死,乍一看,還真有點因噎廢食的感覺。
我想誰都不希望這是真的。
解讀四 名人出來混只靠責任?
再回到名人這個角度來。每當出現(xiàn)名人代言門的時候,都是集體呼吁名人出來混需要責任的時候。然而,責任這玩意恰恰正是名人們自認為不缺的,你又能對他們怎么辦?
所以請向美國、日本、法國們看齊吧:
在美國,名人代言廣告必須為名聲擔保。也就是說,名人是要對自己所說的話負責任的,而且名人們必須是其所代言產(chǎn)品的直接受益者和使用者,否則就會被重罰。好萊塢演員雪兒,就因為虛假廣告被罰50萬美元。
在日本,名人接拍廣告時非常慎重,因為一旦所代言的產(chǎn)品出現(xiàn)問題,就會名聲狼藉。如果明星代言的產(chǎn)品屬于偽劣產(chǎn)品,那就意味著明星本人會因此受到巨大的影響,必須向社會公開道歉,并會在很長時間內(nèi)得不到任何工作。
在法國,企業(yè)選擇名人代言會通過有資質(zhì)的公關公司,如果名人做虛假廣告,有可能會鋃鐺入獄。
解讀五 執(zhí)行是個問題
“據(jù)廣電總局傳媒機構管理司副司長任謙透露,廣電總局將于近日叫!懊绹嵘硌潯薄ⅰ暗聡祵殹、“紅顏膠囊”等8條違法違規(guī)廣告。這是今年以來廣電總局第四次叫停此類廣告”
第四次叫停?意思就是說,可能還會有第五次,甚至第六次?
有了法律法規(guī),能不能徹底執(zhí)行是一方面,能不能一以貫之的執(zhí)行下去是另一方面。短期的清理能否徹底鏟除那些電視垃圾尚不得而知,即便真能令行禁止,一旦松懈就極有可能死灰復燃。
李志起:北京CBCT品牌營銷機構董事長 www.lizhiqi.com Mail&MSN:jackelee@vip.sina.com